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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房子停看聽
買房子停看聽
2014-01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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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
買房子
買賣議價合意時,斡旋金即轉為定金處理,如果買賣雙方事後反悔,則會衍生違約罰責問題。通常如果是買方違約不買,則賣方得沒收該定金,若係賣方違約不賣,則賣方應加倍返還定金。
花蓮房仲
建議消費者,無論簽立何種契約書,務必詳細審閱契約內容,
並要求不動產經紀業者給予詳盡之專業解說,充分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,
再決定是否以議價保證金方式斡旋或立要約書向賣方要約。
此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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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約書所載之約定事項一旦經賣方簽認後,即視為買賣契約之一部分,任一方均不能任意違約或片面解約。如有不得已之事由須撤回斡旋或要約時,亦應依契約規定之方式於賣方承諾前為之。而當賣方承諾出價條件時,也應確實於買賣議價委託書(斡旋契約書)上簽字並註明日期及時間,以杜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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